矽谷最難忘:昂貴的一堂課~上法院處理交通罰單
週一上班老闆要我和從中國外派來美國的工程師開車到Concord的一家合作廠商那邊測試機台,原本我是要提早離開,因為我晚上在舊金山有課,剛好我們那位工程師也是先把工作完成,於是我就很熱心的說可以載他到舊金山搭火車,一路上也可以開carpool lane,加上是我第一次要開車經過bay bridge ,所以大概也特別興奮,我對於 bay bridge 有一種特別奇妙的感覺,至少1989年那場加州大地震斷橋的畫面,一直另我印象深刻,每次經過這座橋,那個畫面就不由自主的出現,來到加州生活兩年,很少載北邊這一帶開車,平常上學都是從南灣北上,不是走101 要不然就是走280,所以對於北邊這一帶的路況並不熟悉。
帶著些探險的心情,自己將開過bay bridge,出發前還特別交代我們那位工程師要準備五元的過路費,我們就一路往concord 往舊金山開去,終於到了橋上,不禁的讚嘆真是一座大橋,實在數不清有幾線車道,總之橋面之大讓人十分的驚嘆,眼看收費的地方就在不遠處,閘道也多到令人不知所措,我想我們是兩個人所以應該是carpool lane,我就在快到收費口附近切進去carpool lane,可是怎麼沒有人收費呢? 我和工程師還一陣訥悶,到底怎麼回事,要走也不是,不走也不是,就楞在那邊,十分困惑,正在想乾脆走了吧!就聽到一位警察在後面要我們將車開道路邊去,他說bay bridge 上的carpool lane 免收過路費,但是carpool lane 要至少三個人,我們只有兩個人不合法,也就違反了交通規定,另外我在收費站前切入 carpool lane ,也是錯誤的,他說他只罰我一項,大概意思是我已經對你法外施恩了,於是我們就領了罰單離開了bay bridge。
到了舊金山將工程師送到火車站,我就去上學了,那天還要座簡報,但是腦袋已經是一片空白了,罰單上沒有金額,需要等待法院的通知,這是美國罰單的過程,通常警察給一張黃色的citation,然後等待法院的 courtesy notice,才會知道要罰多少錢,但是們是真的很冤枉,在心理已經打定主意要去法庭跟法官求情,因為我們也預估罰金至少300美金,過了一個多月法院終於寄來通知,這張罰單要436美金,想到那個警察口口聲聲說他已經善待我們了,天啊!還居然要這磨麼多錢,我們的工程師挺有情有義,願意和我一人付一半罰金,可是想想一半的罰金可能要他半個月的大陸工資,我想我還是去法院跟法官求情,減少一些罰金。
看了網路上許多的資訊,我就找了一天一大早到法院去,在台灣從來沒有去過法院,一般對於上法院總是覺得總是遇到很不好的事情才要上法院,我那天帶著很緊張的心情到了奧克蘭的法院,發現已經有一堆人排在法院門口,大家好像習以為常,很有秩序的排了隊伍,因為法院一天審理的案件有限,在一定名額之後就不受理,因此通常都需要早上七點前就去排隊,等待法院八點半開始的作業程序,在排隊的過程,大家挺有同為天涯淪落人的同理心,因此彼此就聊起天來,一開始當然就從為何被開罰單談起,在聊到家庭工作到社會時事,無所不談,有人起鬨要去買咖啡,大家就拿錢讓他去買咖啡,因為早上的氣候同常還是很冷,要不然大家大概就喝起啤酒吃起點心了。
法院的人終於開啟大門,大家很有秩序的進場,作業人員先安排大家的法庭,大概有好幾停個吧法庭吧!接著大家就在法庭門外等,又開始聊起天了,看起大家也是一派輕鬆,有些人挺有經驗面對這種交通罰單,大家你一句我一句,談論怎麼跟法官解釋,也有些人因為失業付不起罰單,只希望延期繳罰單,並不奢望能將罰單免除,不過大家還是報著希望說跟法官求情,一般都能得到一些大優惠。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,也是第一次面對這種司法文化,心情上特別緊張,所以準備了一些理由跟說詞,企盼能真得得到很大的折扣。進入法庭審理的時間到了,大家就魚貫進場,先是警衛主持了秩序,嚴重的警告大家要關機,不可講話,不可隨意走動,大家的表情就開始嚴肅起來了,警衛先做了一些統計,例如開車沒有繫安全帶的幾位,開車講手機的幾位,又問了闖紅燈的人數。我發現像我這樣違反carpool lane的沒有幾位,警衛還跟開車講手機的人說你想聽好消息還是壞消息,他說新的開車講手機有心的規定,好消息是不用被記點,因為被記點對於明年的汽車保險會很不利通常會增加很多,雖然可以去上traffic school,但畢竟上traffic school 也要付一比可觀的費用,但是警察繼續說雖然不用被記點但是記錄會保留三年。大家聽完之後的反應居然是大笑,法庭的氣氛突然又溫暖了起來。
接著法官進來,還有一些助理人員,一開始好像是處理一些比較嚴重的交通事件,例如酒醉駕車,還有辯護律師到場,接著助理人員就叫一堆人上去,然後好像是開單的警察沒有到場,然後他們的交通罰單就一筆勾消,但是我實在不清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,總之大家排排坐之後,法官說了一些讓人實在廳不太清楚的話,大家就去助理哪邊領了一張紙離開法庭,大家看起來是神情愉悅。我也希望我的罰單也能一筆勾銷,換到我進場,法官第一句話就問我認不認罪,我實在不知道說認還是不認,好想網路上是要認,於是我就認了但是希望罰金能減少些,接著法官又講了一些話,聽起來好像一個數字,大概是我們COO所說一半的數字,但是出門前我們COO還交代要努力一點減到剩三分之一,我又說了一些希望法官能這個經濟情勢在減少一些,他又說了問我要不要去community services ,我拒絕法官了,然後法官咕嚕說了一些廳不懂得話,我的案子不到3分鐘就結束了,我還企盼我的努力可以獲得好的成果,結果還讓我挺失望的,辛苦了一個早上,居然法官只有減了三分之一,離原來期待的目標差遠了。我在想會不會是我拒絕了去做社區服務,因此法官原本減了一半的罰金,最後又加了一些。
這是我第一次去法院,也是第一次和法官接觸,我想花了三百元付了這張交通罰金,卻也增加了一次人生的閱歷,美國人對於上法院,沒有像台灣人上法院感到恐慌,好像看起來稀鬆平常,在美國一般人對於一些小小的糾紛,往往就會去法院控訴稱之為small claim court,因此美國社會對於上法院並不會覺得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,也十分依賴法院來判決各式各樣的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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