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D顧問基礎第三課~了解顧問與客戶之間50/50的責任
為什麼顧問和客戶之間的責任是對等的,這聽起來好像很不合理,一開始我也不能接受這樣的專業觀念,這個觀念是在我上顧問基礎課程時,一直感到質疑,我並不能接受,為何客戶委託顧問案,沒有像美國律師一樣以秒計費,但一般顧問也都收取相當高昂的鐘點費,為何顧問僅需付一半的責任,那對客戶公平嗎?經過一年多來的訓練,我逐漸了解顧問與客戶之間對等責任的重要性,客戶並不能想像顧問是宇宙無敵萬能的神,或是像醫師一樣來個特效藥就能讓病人藥到病除,顧問和客戶之間的責任是對等的,因為顧問是透過諮商程序,透過諸多的訪談,協助客戶找到解決的方案,也就是顧問提供諮詢,但是執行面仍是由客戶主導並執行,要不然就落入顧問成為客戶公司短期的約聘人力,那就失去原來顧問的角色跟任務,顧問跟客戶的關係,反倒是比較像老師跟學生的關係,如同過去所說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,如同最近的電影葉問,葉問有很多的學生,但是卻只有一個學生成為大名鼎鼎的李小龍,李小龍和其他的同學拜在葉問門下,但李小龍卻能透過自己領悟,開創自己的截拳道,而自成一個門派。顧問如何和客戶在有效的互動之下,能夠在諮商的過程,協助客戶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,除了顧問本身所具備的專業技能外,要能夠有良好的人際互動能力及諮詢技巧;透過茲這些能力的養成,能夠有效的建立客戶的承諾,而與客戶的承諾一旦成功的建立,客戶就能明白與顧問之間50/50責任的承擔,而這個認知促使顧問案成功順利的進行。
Pearl Wu @ Sunnyvale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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